各院部:
为推动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高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除思政重大项目设置选题指南外(详见附件1),不发布其他分学科选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鼓励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研究(详见附件2)。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强化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本年度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其中,思政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主要包括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满1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终止或撤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报名额均应向一线教师、青年教师倾斜,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一)重大项目
我校限报6项。除上述限额外,学校可申报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申报总数的50%。
(二)一般项目
1. 限报思政专项4项、一般项目6项。
2. 思政专项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申报思政专项总数的50%。
四、申报时限
请各院部科研秘书组织本单位申报事宜,于6月1日下午5点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省哲社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 重大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Word格式,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2)《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Excel格式);
2. 一般项目需提交申报材料:(1)《一般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word格式,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2)《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Excel格式);
3.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按照汇总表顺序报送至江宁校区行政楼8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x@cpu.edu.cn。
4. 此次报送的材料用于校内初审初评。评审通过后,科研院会另行通知各院部最终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自本年度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均无省教育厅经费资助。
(二)各单位要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项目申请人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五)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立项;一般项目由各高校组织评审,报省教育厅审定立项。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3)。
校内联系人:储新秀 86185520
联系邮箱:cxx@cp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5月21日